返回第二百四十一章 “老实人”(1 / 3)  我的秘书是狐妖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之前李世游因为追踪一只“偷渡”入境的欧洲恶灵,到了仙岳,然后在陈阔的帮助下,于邻市海虹市与仙岳市的交界处,发现了那被附身逃到此处的人的尸体。

    接下来,陈阔靠着他那独特的强悍天眼能力,激发出灵气线索,然后一路追踪,找到了利用共享单车在海虹市“放牧”、“豢养”恶灵邪灵的赫逵运。

    虽然他们最终解决了赫逵运和他的那堆恶灵、邪灵,却有一个问题留了下来——赫逵运如何整出那些伪装恶灵、邪灵的秘法来的?这明显不是出自他之手。

    而且那“进口”的欧洲恶灵,也在寻找类似的隐藏方式。

    再加上之前陈阔从那酒店里的邪灵那知道的一些信息,某个载物上的符号,让他意识到,这些在诸多恶灵、邪灵上出现的隐藏方式,可能都有同一个源头。

    陈阔当时定下的调查方向是那些提供灰色信息的灵修界信息掮客,准备从那边入手,他甚至为此打算让白樱通过互联网远程联系以前“无镜大师兄”的团队成员,不过后来因为有太多问题和隐患而放弃了。

    再后来,因为米兔子的事,调查师傅死因的事,和小秘书表白的事,和小秘书回家过年的事……对那方向的调查就暂时耽搁了下来。

    但他的那些判断,并没有敝帚自珍,不仅对李世游、唯之这些自己人说过,甚至对杨宁普、楚贞岩也提过。

    李世游、唯之和陈阔一样,很长一段时间注意力都在米兔子那事上,甚至后续要处理一系列的衍生事件。

    但杨宁普和楚贞岩,虽然他们这段时间也有其他大事在牵扯精力,却一直有让其他弟子来跟进。

    那些修为不到真人级别的弟子,可没资格参与进什么东北的大妖追踪、西南的巫士对抗、妖王现世的踪迹调查之类的大事,所以一直还在专注地查那恶灵邪灵的隐蔽秘法、灰色信息的灵修掮客的事情。

    没想到真给楚贞岩那边的几名弟子查出了重磅消息,而且还是两件。

    其一是他们追查到之前给那“进口”恶灵发邮件提供赫逵运所在城市的灰色信息掮客,竟然有上一宗的背景,甚至还有上一宗的弟子和那些人见面、提供消息,被他们直接当场逮住了。

    其二是那邪灵恶灵隐匿秘法的源头找到了——竟然是一只化形大妖!

    那化形大妖自己也有隐藏妖气、隐藏灵气特异的秘法,能让她在人类聚居区活动,只要不直接遇到真君高修,都不会暴露。

    而这化形大妖也是人才……妖才,竟然把这让妖族隐匿的秘法改了一下,变成恶灵、邪灵通用了,而且简易了许多,只要懂得这秘法就能用,并不需要太苛刻的灵材消耗。

    那化形大妖自己去找各路邪修、恶灵、邪灵“出售”她的秘法,然后换来一些修行的资源。

    甚至有用这秘法做许诺,安排那些恶灵、邪灵去做任务,换来她所需要的灵材等物。

    赫逵运就是间接通过一只小妖与那大妖达成的交易,得到了那秘法。

    说来也是巧合,当楚贞岩的那几名弟子查到那些掮客身上的时候,他们竟然也在和那大妖进行交易。

    要不是这样,那几名弟子还真没那么容易找到那精擅隐匿的化形大妖。

    不过实力上的差距,让他们没能将那大妖留下。

    但让楚贞岩、弘衍门,乃至整个灵修界震怒的是:

    那卖隐匿之法的化形大妖在实力上对那几名弘衍门的弟子有碾压优势,却根本没有伤到他们一根汗毛,只是逃遁。

    而那名表面束手就擒的上一宗弟子,却是趁着那几名弘衍门弟子放松的当口,联合几名被俘的掮客一起偷袭,直接将两名弟子杀死。

    只有一名弘衍门弟子因为有修炼近身肉搏之法,而侥幸保住一命,逃了出来,返回宗门报信。

    接下来自然是整个宗门、灵修界的大动荡,弘衍门的宗主、真君高修直接前往上一宗兴师问罪,“五大宗门”其他三宗门也是出动人手调停。

    上一宗的反应也很快,不到24小时,就已经把那在逃的几名掮客和那名杀人的弟子抓到,并直接由真君黄鼎当场格杀。

    但这样的雷霆手段,却引来了更多的质疑——那弟子究竟和那些掮客有什么联系,为什么会亲自出面来交易?并且看起来十分亲密的样子?上一宗内是不是还有更多的人与那些掮客有联系?那名弟子是否有其他更有权势和地位的上一宗灵修授意?否则他一个普通弟子,又能和那些掮客做多少交易?

    面对这些质疑,大梁宗的宗主只好出来打圆场,提议先把那在逃的化形大妖抓到,毕竟牵扯到妖、灵的隐匿秘法,若是放任,可能会直接影响未来宗门弟子在城市中降妖除灵的难度,甚至有可能让弟子陷入未知的陷阱和危险中。

    而且那化形大妖说不定知道那些掮客与哪些上一宗的弟子有联系,抓到她拷问一番便是。

    如此,大家便将暂时将对上一宗的质疑搁置,全力缉捕那大妖。

    虽然那大妖有隐匿秘法,一般情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